录取原则
1.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。
2.文化课分数线参考考生生源所在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确定,陕西省、四川省考生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,其他设点省份考生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(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者,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)。
3.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考试,成绩差者将取消入学资格。
成绩公布与查询
2014年4月中旬公布校考成绩,考生可登陆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。
监督机制
1.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程序,择优录取。
2.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、进行监督。联系电话:029-85310302。
咨询方式
本科招生信息网:http://zsb.snnu.edu.cn
E-mail:jwzb@snnu.edu.cn
电话:029—85310330 传真:029—85310188。